註冊履歷

南山人壽個資同意事項

 

在您註冊履歷之前,請務必詳細閱讀以下求職規約:
當您選擇登錄本網站之履歷表時,即視為您已事先閱讀「求職規約」全部內容,並同意遵守以下約定(以下您以「本人」簡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本網站」或「本公司」簡稱):

第一條:告知事項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本網站公告以下告知事項:
(一) 非公務機關名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蒐集之目的:本公司為招募人才、建立面試人員人才庫作業所需,基於○○一 人身保險、○○二 人事管理、○五九 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一 金融監督、管理與檢查、○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一一四 勞工行政、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四五 僱用與服務管理、預防工作場所性騷擾之目的蒐集 台端之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特徵、婚姻、聯絡方式、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受僱情形、聯絡方式、財務情況(含信用狀況),另您的醫療(含病歷)、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或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紙本自蒐集之日起一年;電子文件為永久保存。如經錄取者,將併入正式員工個人資料永久保存之。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本公司海內外分支機構及關係企業、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管理學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業務委外機構、健檢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金融監理機關、勞工及衛生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
(六)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七)個人資料利用之方法: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及傳真等為達成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所必要之方法。
(八)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透過本網站提供之維護履歷功能,進行查詢、閱覽、下載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履歷表內容;有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履歷表內容部分,當事人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招募窗口。
(九)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本網站係一提供求職服務之招募網站,當事人若不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提供當事人如第二條所示之求職服務。如此,將影響當事人之就業機會。

第二條: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內容
本人充分瞭解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內容,主要分為以下三種:
(一) 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
(二) 提供本公司招募需求單位進行主動查詢人才服務。
(三) 推薦求職者應徵本公司招募需求單位職缺之服務。


第三條:求職者履歷資料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特定目的之利用
本人同意將本人於本網站登錄之履歷表,無償且不附帶任何條件提供予本公司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作為以下特定目的之利用:
(一) 依前條服務提供本公司作為面試徵才之用。
(二) 作為招募之查閱、連絡及推薦之用。
(三)其他另經過本人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網頁點選按鈕同意之特定目的之利用。本人應徵本網站之職務,若本公司須對本人做人事背景查核(Reference Check)時,本人茲同意授權本公司得連絡履歷表所列之推薦人或本人曾服務公司之人員,以查核本人現在或過去學經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並確認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對該當事人進行告知並獲其同意以提供本公司合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本公司為此得蒐集、處理與利用該查核後所獲取之本人個人資料,做為徵才評估之用。本人亦同意所列之可供聯繫主管、本人曾服務機構(或就讀學校)之人員或發證單位查詢或調閱本人資料,以查核本人現在或過去學經歷、證照等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本人亦同意本同意暨授權書之影本與正本之效力相同。

第四條:求職者履歷資料之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本人同意本網站得將其合法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本人履歷表內之個人資料,基於共同行銷之目的,予以揭露、轉介或交換予本公司其他成員交互運用,但前開資料應妥善運用及管理,且本公司成員應確保本人所提供之所有資料皆受到本約定條款之嚴格保護。

第五條:登錄履歷表時應注意事項
(一)本人茲保證本人登錄之履歷表(含照片與其他附加檔案資料),絕無擅自利用他人名義或自為不實之登錄。本人登錄履歷表之各項內容,均經詳實填寫,絕無虛偽不實、內容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與履歷表目的不符之情事,若經查明或他人檢舉,本網站有權修改、移除、關閉履歷表或將本人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若涉及民刑事糾紛者,本網站亦會配合檢調或司法機關,提供本人之履歷表、連線紀錄或其他與求職面試相關之資料供查證。
(二)本人明瞭凡個人連絡資料不全、學歷及自傳留白,或過於精簡,於填表後之三日內,若仍未確實補齊者,本網站有權不予關閉或刪除履歷表。
(三) 本人明瞭於本網站每人僅限登錄一份履歷表,遇有重覆登錄者,本網站之系統將自動予以刪除。
(四)本人明瞭登錄之履歷若經本公司評估無適合之職缺,本公司有權將您的履歷資料自系統中移除,恕不再另行通知或退回應徵資料。
(五)本人自選履歷表密碼時,不得使用全形字或中文字。當履歷表登錄完成後,本人應牢記自設之密碼,並自負妥善保管責任。除經本網站同意者外,本人不得將密碼洩漏、交付、出借、轉讓予第三人。本人如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網站招募人員,否則,邇後所生不便,概由本人自行承擔。
(六)本人茲保證本人登錄之履歷表(含照片與其他附加檔案資料)皆為事實,若有不實,如經錄用,願承擔一切必要之責任,並依 本公司工作規則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確實者,公司得不經預告終止聘僱合約】第一款【於訂立聘僱合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公司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辦理。

第 六 條:本網站免責約定
本人明瞭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並不表示本網站有義務或有責任為本人 安排面試、成功媒合職缺或締結合約 。

第 七 條:其他約定
本人同意與本網站合意之求職規約網頁內容,具有與書面相同之法律效果,本人同意不爭執其形式與實質內容之真實性及有效性。當求職規約修正後,若本人繼續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時,即視為本人已閱讀、瞭解並默示同意修正後之內容。

第 八 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若有爭議發生而須訴諸司法解決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